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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7章 一波三折的李君羡案(第1页)

【武士彟在贞观的经历可谓是平平无奇,偏偏在死的时候有了个小爆。

李渊也是在这一年死的,武士彟正好是在哀举期去世的。

当时造成的轰动可不小,毕竟虽然忠君爱国是基本要求,可谁也没真就因为皇帝的去世就直接死翘翘啊,这在当时的震撼程度可想而知。

史料对于这一块的描写可能是为了突出武士彟的忠和旁人的震撼,有些夸张的地方,但起码武士彟在李渊哀举期去世铁板钉钉。

这下子,武士彟的名声在当时可就有些高,李世民不管如何起码都得做出点表率,纳武则天进宫就是释放讯号。

这个表面文章对于贞观时期不受待见的武家很重要,至于武则天的感受,没有人会去在意。】

说下来一下子就通顺了。

当然,这只不过是因为女帝的生平值得研究,所以去推敲她入宫的动机和背后政治因素。

说不定就是二凤见色起意呢?

不过看在二凤今天被扫伤有点多的份上,林书默默把这句话咽下去。

【有关武则天的事迹中,还有一个比较传得玄乎的时期,那便是所谓、‘女主昌’‘女武王者’的预言,牵扯到李君羡的死亡。

简单来说,就是武则天天命暴露,而李君羡之死是充当了武则天的替罪羔羊。

这一说法流传甚广,唐朝的国史以及后代史书都有记载。

二凤啊,有没有一种熟悉的感觉?】

李世民真的很不想要这种高强度的出镜率,可偏生历史就是如此。

讲武则天自然无法避免李世民和李治这两代帝王,只是因为都是武周时期的历史,自然得向着点武则天,李世民这位前皇帝,可不就得顺着背点大大小小的恶锅嘛。

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,但林书只能说,皇家的瓜又多又好吃。

【李君羡案件,一句话概括便是在贞观二十二年犯罪被杀。

两《唐书》和《通鉴》是历史权威性的史学着作,在记录李君羡案件的出入不大。

对李君羡案件定罪的罪名有两个,分别是与妖人交通、谋不轨。

当时唐朝的律法对妖人有严格的界定,李君羡案里的妖人指的便是员道信。

《唐律》有明文规定,“诸造妖书及妖言者,绞。”

李君羡妖言案两年前还有一桩张亮妖言案,当时的证据和妖言描述很具体,处于国家层面来说,判决的很重。

李君羡案件光是妖言这一项已经足够他判处死刑,绞死。】

妖言和文字狱的性质还是不一样,毕竟律法有明文规定,并不是说咬文嚼字,抓住某个字眼定罪。

李君羡案件偏生关于妖言的内容记录不全,导致更加叫人猜测。

但这件事应当是真实存在,不然何必弄这么一出,毕竟后面还有个谋不轨的罪名,哪个都能定罪,没必要给自己弄一个似是而非的案件出来。

【第二个罪名是谋不轨,不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,但在古代出现的频率极高。

只不过我有个问题啊,咱们二凤会不会对这两个字有ptsd啊,在他面前弄这个名头,要是小心眼点可不得提一次恼怒一次啊。】

不明白ptsd是什么,但李世民很好的理解天幕的意思。

他表示现在就很恼怒。

都是过去的事了,干什么一直提啊?

他脸皮再厚也还是有限度的。

【同为谋反,主谋死罪自然毫无疑问,但根据轻重程度对家属的惩罚并不相同,唐律的缘坐处罚中,籍没其家是最严重的一档,李君羡就是这一档。

李君羡案件本身确实重大,但却没有到需要讨论的地步。

究其根源,皆是因为两《唐书》和《通鉴》这等影响巨大的史学着作,对此事描述时都是先写当时‘女主武昌’的谣言,再写唐太宗对李君羡一系列女性、武字特征的厌恶,最后再介绍李君羡被杀。

这个写法,哪怕是没有明说,但已经表露了作者自己的想法。

这些史书无不表明,李君羡的死都和武则天有关,是她称帝的一种先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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